背景资料
某火力发电厂由国家投资建设,工程总投资额50000万元。建设单位以EP的承包形式进行了邀请招标,共有A、B、C、D、E五家承包商经考察符合投标资格,并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由八人组成,全部由建设单位的领导和一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在评标过程中,发现E公司的企业资质与考察时不符,只有安装总承包一级。A公司虽实力较强但报价偏高,评委与其协商让其总价下浮5%。遭到A公司拒绝。
评标答疑过程中还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当评委问B公司如何进行设备监造时,B公司仅从选择派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驻厂监造,并认真进行出厂前设备的验收、包装和发运进行回答,当问及监造大纲还应包括哪些内容时,B公司无以对答。
事件2:C公司讲到一台主要设备吊装方案时,拟本次采用两台80t汽车吊抬吊,设备最重件净重80t,C公司计算出的计算载荷是96.8t,正好与两台吊车站最佳站位时的额定满负荷相等。遭到评委的质疑。
问题
1.本次招投标中有无无效标书?说明理由。
2.本案例中评标委员会构成存在哪些问题?
3.简述A公司拒绝下浮总价的法律依据。
4.设备监造大纲主要应包括哪些内容?
5.请列出计算式,分析判断事件2中评委的质疑是否合理?
答 案:1.E公司的投标书属无效标书。因为施工资质不符,属弄虚作假行为。2.从评标委员会构成要求入手分析:首先,评委应由5人以上奇数组成,而本案例由8人偶数组成;第二,专家应从国家专家库或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随即抽选,而本案例全部由建设单位人员构成;第三,评标成员中必须有经济专家,而本案例中只有一名技术专家而无经济专家;第四,技术和经济专家人数必须超过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而本案例仅一名,占评委总人数的八分之一。因此答案应为:评标委员会构成存在的问题有:(1)评委不应是8人应为5人以上奇数组成;(2)评委委员会不应全部是建设单位人员,还应有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3)评委专家缺经济专家;(4)技术和经济专家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3.从《招标投标法》规定入手,既然是招标而不是议标,就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一旦公布,即不可更改,否则就不公平,不公正。也避免暗箱操作之嫌。故A公司拒绝下浮总价合乎招标法规定。答案:招投标法规定,公布后的报价不得更改。故A公司做法正确。4.设备监造的目的是确保设备的制造质量。因此考虑监造大纲内容,就应从与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相类似的管理方案出发分析,即管理模式、管理及控制措施、工期计划、资源配置、检验检测手段、技术要点及质量标准、目的要求等。故答案参考应为:(1)制定监造计划及进行控制和管理措施;(2)明确监造单位;(3)明确监造过程,及全程监造或重点部位监造;(4)配备有资质的监造技术人员;(5)明确监造的技术要点和验收实施要求。5.从计算载荷的概念入手,首先要知道它的含义及计算基础、计算公式。它的含义是要把所有需吊起的重量及各种影响吊装的因素都考虑进去而得出的载荷。计算基础是实际要吊装的重量包括吊装物本身及吊具、索具等,并考虑动荷载和不均衡荷载的影响。而本案例仅以重物本身重量作为计算基础而考虑,而未考虑吊、索具的重量,不均衡载荷系数又取的偏低值1.1(可取1.1~1.25),且计算结果已达两台吊车的满负荷,若计算时,计算基础再考虑吊、索具的重量,则计算结果就会超出两台吊车的额定负荷,这样吊装是不安全的。故评委质疑是合理的。故答案参考:Q计=k1k2Q其中:Q计——计算载荷k1——动荷载数系数(一般取1.1)k2——不均衡载荷系数(一般取1.1~1.25)Q——吊物重量+索具+吊具重量本案例即Q计=1.1×1.1~1.25×(80+吊具+索具)若Q重量未含索具和吊具重量,且k2取值于常规取法的较小值1.1,则Q计=1.1×1.1×80=96.8t。在此情况下计算载荷已达到两台吊车的满负荷,计算时若考虑吊索具的重量,k2取中间值,计算结果将会超出吊车的额定负荷。故评委质疑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