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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2】某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2012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开展培训业务取得培训费收入100万元,

时间:2017-09-05

【资料2】

某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2012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开展培训业务取得培训费收入100万元,支付培训场地租赁费5万元,支付培训讲师课酬20万元。

(2)将教室内墙开辟为广告位,取得广告收入50万元,支付广告位改造装修费用2万元,支付广告位招租宣传资料印刷费用l万元。

(3)自行开发软件一套,并将相关著作权转让给某机构,取得转让收入200万元,因研究开发该软件支付的研发费用20万元,办理版权登记手续支付各项费用共计8万元。

(4)与某个体工商户签订租赁合同,将自有的一间办公室自4月1日起出租给其开办小超市,租期2年,年租金12万元,该办公室原值10万元,已计提折旧3万元。

已知:文化体育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服务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转让无形资产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从租计征房产税适用税率为12%.从价计征房产税适用税率为1.2%。

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应纳营业税为 ( )。

A.100 ×3% =3(万元)

B.(100 -5) ×3% =2.85(万元)

C.(100 -20) ×3% =2.4(万元)

D.(100 -5 -20) ×3% =2.25(万元)

答案说明:本题目答案来自网络整理或转载,最终答案请以官网为准。


答 案:A
【解析】培训收入应按“文化体育业”计征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的营业额为从事文化体育业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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