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服务公司2011年9月份应纳营业税5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500元。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责令其缴纳并加收滞纳金,该公司最终在10月31日办理了申报缴纳手续。税务机关核定该公司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均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 5%的滞纳金。该公司应缴纳的滞纳金金额为( )元。
A. 400
B.420
C775
D. 8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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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案:B
【解析】(1)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2)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在本题中,9月份的营业税、城建税应当最晚于10月15日缴纳,该公司实际缴纳税款的日期为10月31日,滞纳天数为16天,应缴纳的滞纳金:(50000 +2500)×0.5‰×16= 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