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宁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终止的问题,下列观点中正确的有( )。
A.《酒店员工须知》第18条是无效条款
B.李宁的服务期应为5年,届满时终止
C.《酒店员工须知》第18条只是酒店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不能视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D.由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与《酒店员工须知》相矛盾,按照劳动合同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李宁和酒店的劳动合同并没有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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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案:AC
本题考核劳动合同协商一致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关系。《酒店员工须知》第18条只是酒店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不能视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因与劳动合同相抵触,对李宁没有约束力。规章制度还必须与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符合,对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国家法律法规又没有规定的,才能作出补充规定。因为前者是双方意志的体现,后者是单位意志的体现。作为单方意志体现的企业规章制度毕竟处于从属的地位,任何与劳动合同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制度条款都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