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三】
中国公民郝某就职于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况如下:
(1)1月将新的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将该套公寓以市场价出售,扣除购房成本及相关交易税费后所得50000元。
(2)为某报社财经专栏撰稿,该稿件以连载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为一家培训机构授课2次,每次收入1000元。
(4)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贴20000元。
已知:财产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个人出租住房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64~67小题。
64.关于计算缴纳郝某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出售公寓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缴
B.董事津贴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C.撰稿收入按照“稿酬所得”计缴
D.授课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答案说明:本题目答案来自网络整理或转载,最终答案请以官网为准。
答 案:ABCD
答案解析: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A选项正确;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B选项正确;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因此C选项正确;劳务报酬所得共计29项,其中讲学收入属于其中的第11项,因此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