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1月18日设立时收到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合同约定该生产设备的含税价值为2 340万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2 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万元。甲公司注册资本为23400万元,乙公司持股比例为10%。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则以下甲公司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A. 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B.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2 000万元
C.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340万元可以抵扣
D. 确认实收资本的金额为2 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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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案:ABCD
[解析]:
借:固定资产 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
贷:实收资本 (23 400×10%)2 340
[该题针对“实收资本的核算”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