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365答案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生活常识 学习资料

2012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校车享有在路上“优先权”(1)校车享有在路上“优先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公布体现了政府对学生

时间:2017-09-22
2012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校车享有在路上“优先权”。
(1)校车享有在路上“优先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公布体现了政府对学生什么权利的保护?(2分)
(2)请你说说我们身边存在的尊重上述权利的行为。(至少两种)(4分)
(3)党和政府为什么重视校车安全问题?(6分)
(4)请你为校车安全设计一条宣传标语(2分)
正确答案:
(1)生命健康权(2分)
(2)酒后不开车、远离毒品、依法自卫、锻炼身体(4分)
(3)①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利,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1分)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1分)生命健康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1分)②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1分)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1分)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1分)。
(4)珍爱生命,关注校车校车安全,人人有责等(2分)“校车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应从多方面考虑。国家的法律支持、监督机制的完善、教育的重视、学生自我保护等都是十分重要的。第一问考查对生命健康权的认识;第二问围绕主题,表达合理即可。第三问从党和政府的职责、未成年人的自身特点、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等角度作答。第四问活动标语要用语简明、紧扣主题、有倡导性。
相关推荐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16-2020 www.365da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365答案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

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时内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