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字子敬,汉族,东晋琅琊临沂人,书法家、诗人,祖籍山东临沂,生于会稽(今浙江绍兴),王羲之第七子。死时四十三岁。以行书和草书闻名后世。王献之幼年随父羲之学书法,兼学张芝。书法众体皆精,尤以行草著名,敢于创新,不为其父所囿,为魏晋以来的今楷、今草作出了卓越贡献,在书法史上被誉为“小圣”,与其父并称为“二王”。
介
王献之(344-386),字子敬,小名官奴,王羲之第七子。由于其书艺超群,历来与王羲之并称“二王”,或尊称为“小圣”。官至中书令,人称中书令。王献之曾经担任过州主簿、秘书郎、秘书丞、长史、吴兴太守等官职;成为简文帝驸马后,又升任中书令(相当于宰相)。但政绩一般,远不如他的书名显赫。
王献之生于这样的家庭,父亲是大名鼎鼎的"书圣",母亲及叔、祖辈、众兄弟都是书法大家,从小的习是在所难免的。而他较之他人又更为勤勉,在学习书法时更为下力、专注、其性情也颇具乃父之风。
王献之的书法艺术,主要是继承家法,但又不墨守成规,而是另有所突破。在他的传世书法作品中,不难看出他对家学的承传及自己另辟蹊径的踪迹。前人评论王献之的书法为"丹穴凰舞,清泉龙跃。精密渊巧,出于神智"他的用笔,从"内拓"转为"外拓"。
他的草书,更是为人称道。俞焯曾说:"草书自汉张芝而下,妙人神品者,官奴一人而已。"他的传世草书墨宝有《鸭头丸帖》、《中秋帖》等,皆为唐摹本,他的《鸭头丸帖》,行草,共十五字,绢本。清代吴其贞在《书画记》里对此帖推崇备至,认为:"(此帖)书法雅正,雄秀惊人,得天然妙趣,为无上神品也。"他的《中秋帖》行草,共二十二字,神采如新,片羽吉光,世所罕见。清朝乾隆皇帝将它收入《三希帖》,视为"国宝"。
他还创造了"一笔书",变其父上下不相连之草为相连之草,往往一笔连贯数字,由于其书法豪迈气势宏伟,故为世人所重,
王献之是以一生精力研习书法的。他很有头脑,曾经对父亲说:“古之章草,未能宏逸......大人宜改体。”(张怀瓘《书断》)他不满意于一切都和别人一样,所以自创新体。张怀瓘《书议》说:“子敬才高识远,行草之外,更开一门。夫行书,非草非真,离方偱圆,在乎季孟之间。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谓之行草。子敬之法,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他的非草非行的新书体,被称为“破体”,又叫“一笔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