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铨(1102—1180),字邦衡,号澹庵,南宋吉州庐陵芗城(今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值夏镇)人。南宋政治家、文学家,爱国名臣,庐陵“五忠一节”之一。
胡铨生于国家多事之秋,建炎二年(1128)中进士,授抚州军事判官。绍兴五年(1135),升任枢密院编修官。当时,朝中就金国入侵战和问题斗争十分激烈,胡铨闻知秦桧于1138年8月派王伦为计议使出使金国乞求和议,屈辱称臣,即以“冒渎天威,甘俟斧”的气魄,写下著名的《戌午上高宗封事》,声明“义不与桧等共戴天”!要求高宗砍下秦桧、王伦、孙近三贼的头颅,如若不然,他宁愿赴东海而死,也决不处小朝廷求活。秦桧读到“斩桧书”后,诬胡铨“狂妄凶悖,鼓动劫持”,谪广州监管盐仓。绍兴十二年(1142)发配新州(今广东新地)编管。1148年又移谪吉阳军。孝宗即位后,胡铨被起用,知饶州(今江西波阳)。不久又授予秘书少监、起居郎、侍讲、国史院编修、工部侍郎、兵部侍郎等要职,后以资政殿学士致仕。胡铨坚决站在主战派一边,反对议和,抗金爱国之心矢志不移。
胡铨晚年定居庐陵青原山南麓。死后,谥“忠简”。因胡铨曾移衡州,寓居西湖寺,与衡士讲学,周览衡岳之胜。后人在集贤书院内置其神主,与李邺侯(泌)、韩昌黎(愈)、赵清献(抃)、陈忠肃(瑾)、周元公(敦颐)、胡文定(安国)、朱文公(熹)、张宣公(栻)合祀一堂。著有《澹庵文集》一百卷传世,另有《澹庵词集》。《宋史》卷374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