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唐律》中……对地主官僚“占田过限妄认盗卖公私田”“在官僚夺私田”等不法行为,也订有惩治律条。州、县、里正地方官须依均田令进行土地还授,“若应受而不授,应还而不收”,也要依法治罪。地方官“诸差科赋役违法及不均平,杖六十”,擅自加重赋敛的,以坐赃或枉法论罪。
材料二唐代均田令对贵族官僚授永业田的规定不仅全面,而且数额很高,对土地买卖的限制也比较松弛……皇帝对贵族官僚无限制地赐田……到玄宗时期,一方面因为商品经济空前发展,从事兼并的富商大贾愈来愈多。另一方面,官僚集团也空前膨胀。……“兼并之弊,有逾于汉成(帝)、哀(帝)之间”。
材料三安史之乱以后,贫富分化更加悬殊,“富者兼她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大地主的土地多阡陌相连,他们把相连在一块的土地组成一个生产单位,当时通称为田庄。……在唐后期,官府、皇室、官僚、豪富以至寺院,都拥有大小不一、数量不等的田庄。(1)据材料一指出《唐律》为保证均田制的顺利实施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2)综合材料二和材料三,说明唐朝均田制不能长久维持的原因。
题型:材料题难度:中档来源:专项题
答案:
(1)限制地主兼并土地,严格实行土地还授的规定;严禁增加额外赋役。
(2)贵族、地主占有大量土地(永业田);土地买卖频繁;皇帝无限制赐田;富商、官僚等大肆兼并土地,庄园遍布各地,政府无地可授。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唐律》中……对地主官僚“占田过限妄认盗卖公私田”“在官僚夺私田”等不法行为,也订有惩治律条。州、县、里正地方官须依均田令进行土地还授,“若应受而不授,-高一历史
时间:20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