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吟》的主要内容:全诗托物言志,首句写开采石灰石的艰难,第二句写石灰石要经历烈火焚烧的痛苦,第三句写石灰石最后烧成石灰粉,第四句写直抒情怀,借石灰石表明作者坚守高洁情操的决心。
《石灰吟》原诗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石灰吟》翻译
石灰石只有经过千万次锤打才能从深山里开采出来,它把熊熊烈火的焚烧当作很平常的一件事。
即使粉身碎骨也毫不惧怕,甘愿把一身清白留在人世间。
《石灰吟》赏析
《石灰吟》是一首咏物诗。这首咏物诗,是以石灰为吟咏对象的。作为咏物诗,如果只是在那里描摹事物具体的形貌状态,而不对事物寄寓更深层次的含义,那就没有多大价值,只是一种文字游戏。而这首诗的价值就在于于谦并不是单纯地吟咏石灰本身,而是借物咏志,以石灰作比,借以言志,表达自己坚贞不屈的精神和清白正直的崇高气节。
我们可以看到,全诗的每一句,都不离咏物,都在惟妙惟肖地描写石灰的烧制过程,却又句句都有深意,都在说如何锻炼人的高尚品格。作者处处都在以石灰自喻,表达自己的人生理念。咏石灰,也是吟咏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人格状态,吟咏自己磊落的襟怀。
作者简介
于谦,明代名臣,是“西湖三杰”之一,字廷益,号节庵,因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祖籍为河南考城,级今天的民权县。于谦的曾祖于九思在元朝时离家到杭州做官,遂把家迁至钱塘太平里。于谦生于1398年5月13日,于1421年中进士,1426年,汉王朱高煦在乐安州起兵谋叛,于谦随明宣宗朱瞻基亲征。同年,明宣宗下令派于谦巡按江西,之后又提升他为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后又升任左侍郎。
正统十一年,于谦遭王振等人迫害下狱论死。正统十三年,于谦被召回京,任兵部左侍郎。十四年土木之变,明英宗被瓦剌俘获,他力排南迁之议,坚请固守,进兵部尚书。景泰八年正月壬午,石亨和曹吉祥、徐有贞迎接太上皇恢复了帝位,宣谕朝臣以后,立即把于谦逮捕入狱。诬陷于谦等和黄囗制造不轨言论,又和太监王诚等策划迎接册立襄王,于谦以“谋逆”罪被冤杀。
于谦死后被葬于杭州西湖旁边,并为他建造了于谦祠,因于谦祖籍为河南民权,所以至今今民权县程庄乡于庄村建有于谦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