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存在2600年的古老税种是农业税,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 农业税起源很早,中国过去称田赋,西方国家称地租税或土地税。
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颁布了农业税条例,并实施至今。
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不进行夏征,在秋季一并征收,具体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已成为历史,2006年2月22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一张面值80分的纪念邮票,名字叫做《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庆祝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