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李方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下列关于解散公司的诉讼说法正确的有( )。
A.公司持续3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李方才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B.李方以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为由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C.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李方的解散公司诉讼请求后,李方又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李方应当在其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E.李方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李方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答案说明:本题目答案来自网络整理或转载,最终答案请以官网为准。
答 案:E
本题考核解散公司的诉讼。根据规定,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所以选项A、B错误。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后,提起该诉讼的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李方以新的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能直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所以选项C错误。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