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为0不可做除数,所以没有0÷0的算式。除法是四则运算之一。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非零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做除法。
运算性质
1.被除数扩大(缩小)n倍,除数不变,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2.除数扩大(缩小)n倍,被除数不变,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3.除法的性质: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
例如:300÷25÷4=300÷(25×4)=300÷100=3。
除数
除数是一个数学概念,在除法算式中,除号后面的数叫做除数。
若ab=c(b≠0),用积数c和因数b来求另一个因数a的运算就是除法,写作c÷b,读作c除以b(或b除c)。其中,c叫做被除数,b叫做除数,运算的结果a叫做商。
商随被除数和除数变化的规律
1.被除数和除数同时乘或除以一个非零数商不变;
2.被除数扩大(或缩小)几倍,除数不变,商就扩大(或缩小)几倍;
3.被除数不变,除数扩大(或缩小)几倍,商就缩小(或扩大)几倍;
4.被除数扩大a倍,除数缩小b倍,则商扩大a×b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