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音乐能力发展的一般年龄特征为0到1岁对音乐作出各种反应,1到2岁自发的,本能的创作歌曲,2到3岁开始能把听到的歌曲片段模仿的唱出,3到4岁能感知旋律轮廓可以培养绝对音高感,4到5岁,能辨别音高音区,能重复简单的节奏,5到6岁能辨别理解响亮之声和柔和之声,能从一些简单的旋律或节奏模式中辨认出相同的部分,6到7岁在唱歌的音高方面已较为准确,明白有调性的音乐比不成调的音乐好听。
对音乐的反应:
1、6个月左右的婴儿开始主动的对音乐作出反应,而不再是被动的接受音乐;
2、6个月到1岁伴随音乐,儿童会连续的晃动身体;
3、1岁左右儿童开始发声的唱歌,这种唱歌称为咿呀之歌;
4、1岁以后的儿童对声音刺激的反应表现出明显的进步,不同类型的身体活动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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