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两科目均属于成本类科目,建造承包商在进行合同建造时通过”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工程的成本,在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工程结算时使用”工程结算“科目。“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工程结算,贷:工程施工。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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