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债的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债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B.只要债务人向第三人转让自己财产的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市场交易价70%的,债权人就有权以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为由行使撤销权
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
D.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就撤销权行使后的利益享有优先受偿权
E.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
答 案:ACE本题考核债的保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选项B缺少“受让人知情”且“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了损害”的条件,所以不能选。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所以选项C正确。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所收利益,并有义务将收取的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而无优先受偿权。所以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