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2008年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5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1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5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发生的支出为350万元,2008年底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形成的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税法与会计规定的使用年限和摊销方法相同。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假定该项无形资产从2009年1月开始摊销,2009年税前会计利润为2 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企业2009年的应交所得税为473.75万元,不存在递延所得税的处理
B.企业2009年的应交所得税为491.25万元,不存在递延所得税的处理
C.企业2009年的应交所得税为500万元,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8.75万元
D.企业2009年的应交所得税为491.25万元,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8.75万元
答 案:B200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2 000-(350×50%)/5=1 965(万元)
应交所得税=1 965×25%=491.25(万元)
该项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形成的暂时性差异175万元,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在后 续计量中,逐期转回该暂时性差异时,也不需确认或转回递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