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系美国驻北京某公司的一个职员,经常居住地在北京市海淀区。某日,约翰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期1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在深圳市南山区。约翰对此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有( )。
A.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B.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C.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答 案:ACE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因此,本案深圳市罗湖区、深圳市南山区及北京的海淀区法院都可以管辖此案。另外,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关处理的案件是指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和海关行政处罚案件,本案涉及的是海关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不属于海关处理的案件,不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