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8年度实现收入总额750万元,与之相应的扣除项目金额共计728万元,另外有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3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定2006年度的亏损额为12万元、2007年度的亏损额为8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元。
A.3600
B.6600
C.12500
D.13500
答 案:C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3万元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一般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750-728 3-12-8)?25%=1.25(万元)=1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