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教授在国外取得的所得在我国境内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88
B.190
C.192
D.198
答 案:CA国所得抵免限额=12000?(1—20%)?20%?(1—30%)=1344(元),稿酬所得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152元<1344元,所以应补缴个人所得税l344—1152=192(元)。 B国偶然所得抵免限额=5000?20%=1000(元),在B国实际缴纳1750元,不必补缴个人所得税。
张教授在国外取得的所得在我国境内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88
B.190
C.192
D.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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