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企业2009年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额为( )万元。
A.76.95
B.72.99
C.78.15
D.72.88
答 案:A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在上年未扣除的部分40万元,可以在本年未扣完的限额内扣除。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210+420+1000+18)-480-650-6-186.05-240-36.4-75-(24-9)-101.76-40(上年广告宣传费结转扣除)-500=317.79(万元)
或者:
应纳税所得额=823-8(国债利息)+(30-6.05(招待费)+10(母公司管理费)-40×50%(加计))+(20-14.4)(母公司利息调整)+(125-101.76)-40(上年广告宣传费)-500(技术免税所得)=317.79(万元)
本题目中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是1000-480-500=2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317.79-20)×25%+20×25%×50%=76.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