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情况下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及处理,正确的有( )。
A.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当年应缴=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其中应纳税月份数为交强险有效期起始日的当月至截止日期当月的月份数
B.已向税务机关缴税的车辆或税务机关已批准免税的车辆:减税车辆应纳税额=减税前应纳税额×(1-减税幅度)
C.欠缴车船税的车辆补缴税款,在2007年1月1日前购置的或缴纳过车船税的:往年补缴=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本次缴税年度-前次缴税年度-1),纳税人从未缴纳车船税的,前次缴税年度设定为2006年
D.欠缴车船税的车辆补缴税款,在2007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车辆,纳税人一直未缴纳车船税的:往年补缴=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其中: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本次缴税年度-车辆登记年度-1)
E.欠缴车船税的车辆补缴税款,在2007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车辆,纳税人一直未缴纳车船税的:往年补缴=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其中: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本次缴税年度-车辆登记年度)
答 案:ABCD欠缴车船税的车辆补缴税款,在2007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车辆,纳税人直未缴纳车船税的:往年补缴=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其中: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本次缴税年度一车辆登记年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