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2008应纳所得税额( )万元。
A.82.36
B.84.27
C.85.18
D.86.51
答 案:C“营业外支出”账户中,直接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当全额调增,公益性捐赠根据扣除限额扣除;缴纳的违反环保法的罚款5万元不得扣除,违反经济合同的违约金8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8万元不得扣除;隐瞒收入的罚款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营业外支出应调增所得=30+153.88-102.71+5+8+10.2=104.37(万元)
该企业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855.93-500-122+14.4+104.37+(164-126)=390.7 (万元)
该企业2008年应纳所得税额=(390.7-00)×25%+100×25%×50%=85.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