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建立了一条国内新产品的生产线,从国外进口一套自动化生产线(在投资总额范围内),成交价格为到岸价格(上海)100000美元;同时,随同设备进口配套件和备件,成交价格为到岸价格(上海)5000美元;外汇牌价:100美元=725.25人民币元(卖出价),100美元=728.75人民币元(买入价),该类设备关税税率为10%,为设备及配套件等关税税率为5%。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进口环节税金( )元。
A.0
B.227995.75
C.251682
D.285060
答 案:A进口设备符合国家鼓励类、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和随设备进口的附件和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