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建安公司为光华齿轮厂建造厂房一幢,招标价为80万元,另该工程因提前两个月竣工并达全优工程,由光华齿轮厂支付给宏大公司抢工费5万元,并奖励无线电话一 部,价值8000元,宏大建安公司在财务处理时,把招标价中的70万元,作“工程结算收入”人账,把其中向甲方收取的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构迁移费和劳保基金10万元,分别记人“营业外收入”和“盈余公积”账,把5万元抢工费记入“应付福利费”账,把无线电话记人“固定资产”和“资本公积”账,宏大建安公司应纳营业税额( )元。
A.25500
B.25740
C.25540
D.2598.45
答 案:B建造厂房收入适用建筑业税目,税率为3%。应纳营业税=(700000+100000+50000+8000)×3%=257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