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2008年8月的经济业务如下:(1)内销啦纳消费税的产品l000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00万元;(2)购进原材料、配件5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经过税务机关认证,票面税额为l00万元;(3)出口自产应纳消费税的产品一批,离岸价格500万元,税务机关所需单据已经收齐;
(4)将用于本企业产品中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销售给其他企业,取得本期收入20万了元。 企业产品、原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产品退税率为l3%,消费税率为9%。
7月份应纳增值税额为20万元。则该企业2008年8月份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共计为( )万元。
A.3.28
B.7.2
C.7.52
D.9.4
答 案:B(1)应纳的消费税额=400×9%=36(万元)
(2)应纳的营业税额=20×5%=1(万元)
(3)应纳的增值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l3%)=20(万元)
应纳增值税=400×17%-(100—20)=-12(万元)
(题目中已知7月份应纳增值税额为20万元,说明8月份不存在期初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500×13%=65(万元)
因为65万元<12万元,所以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免抵税额=65-12=53(万元)。
(4)8月该企业应纳的城建税=(36+1+53)×5%=4.5(万元)
2006年8月该企业应纳的教育费附加=(36+1+53)×3%=2.7(万元)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4.5+2.7=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