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歌舞团与演出公司(具有演出经纪人资质)签订协议,由演出公司承办一场大型演出,地点选择在北京市海淀体育馆,三方商定:(1)支付体育馆场租120万元,由体育馆负责售票;(2)歌舞团支付演出公司经纪费30万元;(3)门票收入共600万元,歌舞团支付某报社广告支出10万元。三方的纳税情况中,说法正确的有( )。
A.歌舞团应按文化体育业自行缴纳营业税2.1万元
B.体育馆应按租赁业缴纳营业税6万元
C.演出公司应按文化业自行缴纳营业税0.9万元
D.歌舞团和演出公司都应由体育馆代扣代缴营业税
E.演出公司应按代理服务业自行缴纳营业税1.5万元
答 案:BC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人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歌舞团应按文化体育业缴纳营业税,税款由负责售票的体育馆代扣代缴,广告费不能作为计算营业额的减项减除。(600-120-30)×3%=13.50(万元)。
体育馆取得场租收人应按租赁业缴纳营业税120×5%=6(万元)
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应纳税款由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公司或得经纪人为单位的,不由售票者扣缴税款。演出公司应按文化体育业纳税。30×3%=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