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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约定借期1年在借款合同尚未到期时,人民法院已受理了 甲公司

时间:2017-11-28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约定借期1年。在借款合同尚未到期时,人民法院已受理了 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下列有关该笔借款的说法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不支付利息

B.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自提出破产申请时起停止计息

C.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D.未到期的借款应视为到期,但自宣告破产时起停止计息

答 案:C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未到期债权及利息的处理。根据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 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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