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71~74 题:
某餐饮服务公司地处市区,下设客房部、餐饮部、娱乐部、健身部、商品部,各自分开核算。2008年5月份取得营业收入如下:
(1)客房部:住宿收入45万元;取得客人物品损害赔偿费0.12万元;电话服务费0.5万元;代旅客订购飞机、火车票取得手续费收入0.31万元。
(2)餐饮部:取得餐饮销售收入112.39万元(其中:自制啤酒销售15吨,销售收入15万元)。
(3)娱乐部:舞厅收入120万,小食品等取得收入45万元。
(4)健身部:举办体育活动赛事,取得门票收入3万元。
(5)商品部:销售食品、办公用品取得含税收入8万元,销售水果含税收入2万元。(商品部被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税率为4%)
第 71 题 第(1)笔业务应纳营业税( )万元。
A.0.30
B.2.30
C.2.29
D.2.35
答 案:B业务(1)
营业税=(45+0.12+0.5+0.31)×5%=2.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