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教育发展公司(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主要从事财经类考试培训,广告发布、图书销售、财税类咨询服务。该单位各个项目分开核算。2008年10月发生的业务如下:
(1)购进纸张和办公用品,用于单位编写书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5万元;电力和水电,均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合计为2.88万元(进项税在各个项目间无法准确区分)。
(2)本期现场培训项目,取得收入580万元;销售图书项目取得零售收入280万元;支付图书发运的铁路运费合计28万元,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
(3)本期提供远程网上教育培训服务,取得培训收入980万元。
(4)利用互联网提供广告服务,取得收入350万元。
(5)提供财税咨询和税收筹划,取得收入28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 75~78 题:
第 75 题 培训项目取得收入,应该缴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A.17.40
B.29.40
C.46.80
D.78
答 案:C本期增值税进项税在非应税项目和应税项目间无法准确划分,所以,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
本期非增值税应税收入=580+980+350+280=2190(万元)
全部收入合计=2190+280=2470(万元)
不得抵扣进项税=(85×17%+2.88)×2190÷2470=15.37(万元)
本期可以抵扣进项税=28×7%+(85×17%+2.88)-15.37=3.92(万元)
培训项目收入是文化体育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培训项目营业税=(580+980)×3%=46.80(万元)
广告服务、财税咨询等属于服务业,适用5%营业税税率,广告服务营业税=350×5%=17.50(万元)
财税咨询税收策划营业税=280×5%=14(万元)
本期应纳增值税=280÷1.13×13%-3.92=28.29(万元)
本期应纳营业税合计=46.80+17.50+14=78.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