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补交社保要怎么写申请理由篇1
理由就是享受福利待遇,社保办理有两种方式:
1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社保:
单位会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个人的交费压力。
单位未缴纳社保证明怎么开篇2
可以找家人力资源公司代开证明。
证明的写法格式如下:证明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码:,经查实,至某年某月某日止,某某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特此证明。
某某机关(公章)某年某月某日。扩展资料社保缴费证明各地根据当地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大同小异。
下面以南京市为例,给大家简单介绍下社保缴费证明的规定。目前,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已成为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证的重要内容。
为做好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加强对开具对象的跟踪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一、对个人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由申报服务一科在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表》上加盖业务公章。对需加盖中心公章的,经申报服务一科科长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二、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
三、对单位因参加企业年金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申报服务二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书面申请,根据《转发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通知〉》(苏社险管[2006]19号)规定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在表格中注明情况),经分管主任和主任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四、科室的业务公章须专号对人,综合科须做好中心公章使用情况登记以备核查。
个人未缴纳社保的证明怎么开篇3
原发布者:蘸炮轰俗
未缴纳社保证明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你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的。若不成,你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继续追问:谢谢!如果我提出此要求,肯定无法在此单位继续工作。如果我离职,还能否要求补偿?补充回答:可以的。另外,未买社保,你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继续追问:我是入职第一年未缴纳社保,现在在继续缴纳,这样也有补偿吗补充回答:你在离职一年内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费的。继续追问:首先感谢您不厌其烦的回答也就是说,单位目前虽然在帮我缴纳社保,但是我还是有权利要求他补偿第一年未交纳的部分补充回答:对的。首先要确认这份"社保缴纳证明"的要求(前提:你在上海缴纳过社保).1.一般社保证明可以直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下载.登陆点击左上角"便民查询",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输入你的身份证及密码(如无密码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