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一个概念,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有三种不同的计算方法,一是遭受事故伤害前加班费外工资,二是手上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三是受伤前十二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停工留薪期不超过几个月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一个概念,指职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或者患病而接受治疗期间保留原工资、薪水和其他福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若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也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可拿到的原工资共有三种不同的计算方式,一是遭受事故伤害前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三是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若停工留薪期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职工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是国务院为保障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者患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出台的法律规定,发布于2003年4月27日,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工伤保险条例》可起到保障受到工伤职工利益、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