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摩托车新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摩托车年审的时候,车辆单位或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并按照当地车管所规定的日期,送指定地点进行年检。
3、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
4、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