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法医叫做阴阳先生、令史、仵作等。
在秦国时期,法医是叫做令史;“仵作”在宋朝时期,验尸成为侦办凶杀案通过司法鉴定手段后,“仵作”便经常被官府雇用为“法医”来操验尸体。“阴阳先生”也是会兼任“法医”,参与验尸过程。
像“仵作”、“阴阳先生”一般都是由男性担任的,对男尸进行检验。如果是女尸的话,是需要“稳婆”来担任的。现今法医是国家司法鉴定人的一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操作规定,利用各种技术或者是手段,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内,通过公对公调查,公对公地取证,进行现场医学勘察、伤情的活体医学检查观察等一套法律医学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