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觉得《亵渎〉好看吗篇1
很多人看了亵渎之后,都对亵渎中的神没有任何好感。
认为这是一群邪恶的神。应该有更好的神来管理人类。
我认为写出这样的神才是烟大的高明之处。并且,我认为如果真的有神,那神就该是这样的存在。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此句出自老子的《道德经》。
仁在这里的意思是仁爱,仁慈,对百姓的仁义。刍狗就是草扎的狗,以前祭祀时用草扎的狗来代替活的狗作为祭品,祭祀完如同废物,随意丢弃。
整句话意思是,天地没有好恶的意识,也不怜悯万物,任其生长,自生自灭。在亵渎这本书中,那些神明们就是老子说的天地。
对他们而言,人族、兽族、精灵族和猪狗牛羊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他们的食物,他对某个种族好,施他们以恩惠,并不是他爱这个种族,而是像我们喂猪喂羊一样要把他们养的更肥再杀掉。谁的信仰之力强,饲养成本低。
那他们就会更倾向于谁。这和我们优选培养瘦肉猪是一样的。
很可惜,罗格在的这个位面作为饲料,神的投入产出比已经不合算了。所以神才会想要灭掉这个位面,也就是淘汰掉这个不长肉的猪,再来培育新的猪罢了。
在神的眼中看来,人的地位还不如我们眼中的蚂蚁——毕竟我们和蚂蚁之间只是体型和力量的差异,但都在同一位面上。神们无论怎样对人,都不是人类可以评判的。
他们的作为,已经超越了人类的道德规则。人要是不服气,那可以像大小罗那样去造神的反。
但他们成为神以后,同样会以和现在这些神同样的态度对待低阶位面的生物的。这就是神的规则,也是生存的规则。
人为了生存,可以杀猪屠狗。因为人需要它们的肉做粮食。
神不需要吃猪肉,维持他们生存需要的就是信仰之力。在他们眼里,人不过是他们诸多食物的一种。
等同于人类眼中的猪马牛羊。人类养猪为的是吃它们的肉。
神照顾人类也是为了吸取信仰之力。人想换口味的时候,可以把猪都杀掉,换羊来养。
对神来说,他们想换口味的结果,就是把这个位面变成遗弃之地。一切为了生存,有力量才能生存得更好。
这才是最高法则说到这里,我想讨论一下亵渎这两个字的真正含义。每个人脑中对亵渎都会有自己的理解。
对我而言,看了这么久的书感到烟大的眼界明显要高于一般的网络小说作者。亵渎这本书并不是一本纯粹让人意淫过瘾的书。
烟大在这里面一直贯彻着他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单纯为了点击率讨好读者。人类作为地球之上唯一的统治者,生物链的最高端已经很久了。
在可预见的很长时间,也看不到地球上会有什么物种能取代人类的位置。久而久之,人类就把自己放到了一个非常自我陶醉的位置。
自认为自己就是世界的主宰,自己有权利,有力量来支配世间一切。我们对待猪马牛羊的态度就是这样。
我们饲养的猪狗牛羊们没有自己的意识,所以不能想到自己的命运是完全掌握在人的手中,也不可能知道最后等待自己的就是厨房。所以他们能习惯于在猪圈里打滚,在山坡上啃草。
满足于自己的处境。这些是我们眼中看到的。
我们理解猪羊们的使命就是做人的粮食。对他们来说,人每天多给他们几盆猪食,猪们就会非常开心。
但这真的是猪羊们的想法吗?人类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
喂猪,养猪,杀猪,吃肉,这一切天经地义。作为人来来说,自以为比猪羊们高明的地方就是人有思想,有感情。
但如果世间还有比人更强大的存在,像我们对猪羊一样对待我们,我们会怎样去想呢?烟大在这里就是做了这样一种假设,如果,有一群更高等的生物把人类作为食物圈养,人类一旦觉察到会怎样想?有什么举动呢?大多数人其实是意识不到这一点的。他们就像我们喂的猪一样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而他们一旦知道了真相会怎样?这一类人的反应就是愤怒,委屈。我们信仰的神为什么会这样待我们?为什么不对我们好?他们却没有想一下既然人可以如此待猪,力量远高于人的神为什么不能这样对待人类?实际上,这就是一种亵渎。
人自己亵渎了自己的道德观。只能自己伤害别的生物,却不能有更强的生物来如法炮制。
还有一种人,他们认识到了自己的地位和处境,但他们并没有像普通人一样自怜自艾,而是认识到了问题的实质。为什么人可以拿猪作食物?因为人的力量远高于猪。
为什么神可以拿人作食物?同样是因为神的力量远高于人。力量决定一切!你的力量达到了神的境界,那你同样有资格像神一样行事,并且,你也别无选择地只能像神一样行事!大小罗、休斯教皇们对这一点完全清楚,所以他们的口中才不会说什么好神坏神之类无聊的话。
他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提高自己的力量。亵渎这本书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力量决定一切。当你的力量提升到一个足够高的高度时,原来你所处的低端环境中存在的各种道德准则对你就完全不适用了——这里烟大换了一种说法,道德准则变成了空间法则。
这就是亵渎。是对现有道德规则的亵渎,也是实现自身提高的必然之路。
对应现实生活,同样如此。道德准则只适应于那些没有力量的弱者,这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
但对真正的强者而言,力量才是一切。
《亵渎》究竟是怎样一本书篇2
《亵渎》是连载于起点中文网的一本奇幻小说,作者是有着“网络文学经典制造者”之称的烟雨江南。小说讲述了身为破落贵族的儿子的罗格,继承了最强大的死灵法师罗德格里斯的灵魂与最纯净的灵魂能量:神之本源,然后寻求力量的道路。
《亵渎》是一个关于规则与挑战的故事。
《亵渎》是一部典型的西方玄幻式小说,引用了最为全面的“龙与地下城”世界观,甚至可以说是现代西方玄幻类的巅峰。几乎所有的西方玄幻小说设定,都能在本书中找到。
《亵渎》的世界可以划分为凡人,强者,神三个等级。天界诸神掌控万千位面,遵循天界守则,于各位面攫取信仰之源;强者实力强横,但是受限于位面规则,通过国家宗教等体制统治着凡人;凡人是最底层的存在,没有权利,只作为高层的“食粮”。三者在实力上存在着绝对的差距。
在诸神面前,强者同样没有自由。绝对的强权,这便是《亵渎》的规则。
《亵渎》最成功之处即在于将不可调和的矛盾双方置于一个统一的整体当中。
不仅是风月的身体,而是书中所有的一切。
圣洁而愚蠢的光明教会,瓦解于内部的联盟,自私且无耻的天使,胆小而勇敢的格利高里,温柔而冷酷的风月,强大而卑微的不死君王,以及凤蝶对罗格的感情,罗格与风月的关系,圣骑士与魔族公主的结合……从一开始的死灵法师单挑圣殿,到圣骑士为魔族公主叛出教会,而至高神直接领导的光明教会居然会为罗德里格斯的传人洗礼祝福,甚至整个精灵族的希望居然会是一个杀死神使的人。”
《亵渎》正是这么一本嘈杂的小说。圣洁与愚蠢,结盟与背叛,自私与无私,卑微与高尚,冷酷与温柔,强大与懦弱,爱与恨,亲与疏,神与魔,信仰与愚弄,红粉与骷髅,种种矛盾的错综复杂的对立绞杀间,小说的艺术魅力挥洒的淋漓尽致。
亵渎写了个什么东西篇3
开始胖子就是向左右逢源慢慢发展,因为他明白他和神和强者们的差距,只有现在很多YY小说中猪脚才天天喊着要逆天,"喊着雨天斗其乐无穷".当魔族公主埃丽西斯被教会烧死死(第四卷),猪脚才开始觉醒,或者说点燃了不惜一切的复仇之火吧,然后才开始准被复仇!不再混日子!并且基本上跟他的几个损友算是白白了,然后去了北方!通过一系列见不得光的阴谋手段,猪脚从一个教会通缉的逃犯到了称霸北伐的大人物,然后猪脚从北方又杀了回来!不过你要是喜欢YY的话就删了吧,因为结局是猪脚战败了,基本上所有的大小角色都快死光了,信仰之源爆了猪脚这个面位基本上也算是玩了,猪脚跑到自己的面位(以前猪脚怕战败发展的自己的领域——一个避难所)去了!
女主风月角很强大,抢了个神格不过,敌人更强大~我个人也不是特喜欢女主角风月(你说的那个骷髅,你是她是第一章出现的天使,很快他就不是骷髅的样子了,但是找回自己的记忆在后边的章节里。)我比较喜欢芙萝娅。
亵渎写得确实很好,可能不是你喜欢的风格吧,起点的白金作家跳舞在《恶魔法则》就用过亵渎里的大预言书的情节,我记得当时说的是对亵渎的敬意吧(这个记不太清了)。对神和预言术者强者间的那个河上的飞鸟和河里的鱼,和越出水面的与更是精彩,被很多作者用到(这也来说明了为什么胖子不想有大动作)。亵渎写的很真实,猪脚不是无敌的存在。
此外觉得这个评价很不错
一向以来,中国的小说,承载了太多本不该有的东西,肩负着教书育人、统一思想、培养奴性等太多的额外目的。于是这些戴着枷锁的小说,走路时总是那么僵硬死板。其实小说就是用来娱乐的,虽然好的小说要有思想性,但那应该是百花齐放的、富含变化的思想,而并非政治试题中的标准答案。毕竟,读者们不是来受道德教育的。
在亵渎里,我终于看到了卑鄙龌龊到极点的主角,看到了狠毒阴险到超出想象的行为,看到无数善良的人被主人公害得家破人亡。虽然主角这种做法无疑应该唾弃,但其中蕴藏着的风格上的创意,却在小说文化的发展上铺开了新的局面。在这部书里,一个那样卑鄙的人,也可以那样重视友情;一个对百姓弱者如此残狠的人,却可以为自己的亲人那样不顾生死;高高在上的神祗,心中的阴暗竟然也是那样的多;而主角到了最后,却也并非一定要以胜利收尾的。
虽然亵渎的结尾很仓促,生硬地舍弃了近三分之一的篇章,未免美中不足。但它在叛逆意识上的创新,仍然在娱乐小说发展的历史上,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让我们一起,为这份叛逆的新意和勇气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