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认为大清的官员是是好的,王亶望是个人现象,乾坤不会想到,查出王亶望贪污大案的李侍尧也是一个大贪污犯。朱元璋的这些亲人们之所以会饿死,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天灾不断导致粮食欠收的原因,但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贪官污吏横行的结果。乾隆的惩戒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大清官员该吃的的,该喝的喝,该贪污的照样贪污,全国性系统的腐败已经的必然,王亶望事情败露,是因为他王亶望倒霉,而不是乾隆惩治贪污的结果,也是说,满清制度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乾隆与和珅就是最大代表。
为什么乾隆年间甘肃贪污案会被称为千古奇案?篇1
乾隆四十六年,甘肃地区查出了一起清朝开国以来最大的贪污冒赈案,此案牵扯之广,涉及到总督、布政使及以下道、州、府、县各级,涉及金额前所未见,除甘肃一地外,波及达直隶、盛京、江苏、浙江、云南等省,连乾隆都震惊,直呼称其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此案之所以奇,是因为这是一个案中案,一案牵出一案,且越来越大,最后成为一件涉及全国性的大案,最初的引线是一件小案,乾隆四十六年夏天,天气炎热,一个衣帽店的店主张度仲在烈日下敲开了九门提督衙门的门,说要报案,理由是几天前有一个老主顾来寄托一件衣服,来人心事重重,茶都不喝一杯就走了。
这让经验老到的张度仲起了疑心,在整理衣服时,发现里面居然暗藏着六十根金条,这让张度仲着实吃惊,要知道,他这位老主顾的后台来头可不小,乃是现任甘肃布政使王廷赞,而此时京城正在风传甘肃捐监积弊,老皇帝下令要彻查此事,王廷赞和他旧上司、原甘肃布政使王亶望都在调查文件之中。张度仲思量再三,决定将此事告知九门提督英廉,让朝廷去处理,英廉乃汉军镶黄旗人,其孙女为当朝巨贪和珅之妻,而和珅此时也正依照皇帝安排,调查甘肃官员贪污舞弊的事,六十根金条、王廷赞、甘肃这些情况一进他耳里,自然就是久旱逢甘,英廉立刻发布通缉转移金条的人,在各处设下关卡,并快马加鞭,把此事告诉了正在避暑山庄的乾隆皇帝。
面对乾隆的质问,王廷赞只是说了这金条是他在甘肃换来,准备拿到京城换成银子,作为军需储备的,由于当时清廷正在平定回民苏四十三起义,急需军备,而王廷赞之前就以个人名义捐了四万两白银,这自作聪明的举动让心思缜密的乾隆皇帝开始怀疑这位向有清廉之名的甘肃布政使。由于清承明制,各级官员俸禄并不高,即使是一品大员,每年的俸禄也只有一百八十两、禄米一百八十斛,俸禄低微也使得清朝自康熙晚年官吏贪腐成风,雍正皇帝有“抄家皇帝”之称,为了杜绝贪污害民,于是在原定的俸禄之外再加“养廉银”制度,额度比俸禄要高出数十倍,像王亶望这样的总督级别大员,每年的养廉银也不过一万三千两。
而王廷赞就任布政使不到四年,这个岗位的每年养廉银不过五千两,时局好的话可到九千两,加上原本的俸禄,四万两白银需要王廷赞四年来不吃不喝、毫无消费支出才能勉强存下来,可这明显就是不可能的事,现在再加上这价值近五百两白银的六十根金条,王廷赞就是指天立誓,也没人会相信他一身清白了。早在前任总督王亶望还在职的时候,乾隆皇帝就对甘肃一带的情况起了疑心,起初清朝为了应付灾情导致粮食难收,经济不振,自顺治时期起就建立了一个捐监制度,规定凡是各地愿意取得学历资格的读书人,都可以向当地衙门交纳一定的谷粮,一旦遇到灾荒时就可以用这些粮来快速救济灾民了。
不过“捐监”制度到了乾隆年间已是弊端丛生,除了粮食之外还可以捐银子、布匹等物,称为“折色捐监”,而捐粮为“本色捐监”,粮食存储、转运、贩卖麻烦,所以官员们无利可贪,可是银子、布匹就不同了,有多少要多少,所以也引出了很多地方出现了贪污捐监案。乾隆强制将“折色”全部变回“本色”,但这样一来官员的积极性又不高了,收起来的捐监成色差,额度还不够朝廷下达的一半,后期干脆直接废除了“捐监”制度了。
甘肃的重开捐监,是在乾隆三十九年,由陕甘总督勒尔谨提议,并得到乾隆肱骨大臣于敏中力推,最后由乾隆批准的。之后,在勒尔谨和布政使王亶望的主持处理下,甘肃一带仅半年就捐了监生近两万名,收监粮八十三万石,这让乾隆起了疑心:甘肃自古以来地贫民穷,怎么可能仅半年就得到如此多的存粮?于是乾隆下谕旨,一面表扬王亶望的政绩,一面提出“四不可解”疑问,要求勒尔谨调查解释。
在两人的配合下,乾隆稍微释疑,看着老皇帝好骗,王亶望又开始捏造甘肃大旱的谎言,侵吞朝廷发下来的赈灾款,为了应对朝廷特有应付灾情的机制,王亶望以金钱利诱,将整个甘肃省所有官员全部拉下水,所有人都配合着王亶望欺骗乾隆,一骗就是数年,直到乾隆四十五年,乾隆皇南巡时,王亶望自作聪明,建了一所奢华异常的大宅子招待乾隆,将乾隆的思绪又调回到了六年前的“四不可解”之中。
此后王亶望转任浙江布政使,大学士阿桂在巡视海塘工程时,发现了当地有官员贪赃枉法的行为,此事自然与主管财政的布政使王亶望脱不开关系,而就在调查即将开始时,王亶望又自作聪明,自请上书,罚五十万两白银赎罪,这飞来巨款,乾隆自然笑纳。可前面也说过,王亶望多次交出与自己俸禄、养廉银不符的巨额款项,让乾隆愈加怀疑,在王廷赞六十根金条转移案发生时,乾隆已经派了心腹大臣阿桂和李侍尧前去调查甘肃的实际情况,最后一调查,情况吓到了阿桂等人,连远在热河的乾隆也为之震惊。
原来自王亶望在甘肃任布政使时,就以备粮为由加捐监粮,并暗中以“折色捐监”取代“本色捐监”,也就是只收银子,然后做账,折合成谷粮上报给朝廷,他最早报告的八十万石粮食,其实谷仓里一粒粮食也没有,全部进了甘肃官员的口袋,此后王廷赞到来接任,更是变本加厉,将捐监的数额提高了一两,一年就收了七十万两白银。案情调查过程十分繁琐,就不赘言了,此案调查清楚后,由乾隆发布谕旨,王亶望立刻斩首,勒尔谨赐自尽,王廷赞判绞监侯,于敏中由于虽死不赦,移出贤良祠,而除了三个主犯外,甘肃一省数百名官员皆贪,若按清朝规定,贪污一千两以上者斩立决,则整个甘肃必为之一空,最后乾隆将贪污金额调高至两万两,但即使这样,被判流放者四十六人,被处斩首者高达五十六人。
此案被称为千古奇案,但说到底还是乾隆自己的用人不当和清楚制度的衰败,就在王亶望案之后,因抄王亶望财产而落马的,又有数名政府大员人头落地,归根究底还是因为乾隆为人好大喜功,喜用贪官所致的,而除去王亶望、王廷赞等人之外,乾隆身边的千古第一贪和珅,也因为此案而高升,乾隆禁贪,恨贪,可偏偏他身边就出了一个和珅,也已经说明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了。
我们可以以从陈春秀事件中得到什么教训?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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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无条件的录用她,在校的一切费用,有学校负担,还要发给奖学金,提供勤工俭学的岗位,帮助她毕业,协调帮她找好工作,这才是将功补过的实际行动。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高考是寒门子弟鱼跃农门的唯一机会,就连这唯一的机会也被剥夺。看了真的很心疼,天理何在?应该严惩相关人员及相关单位给陈女士一个交代给国人一个说法!陈女士,不要怕亿万劳苦大众挺你!。
和珅的财产如此惊人,为什么百度百科中清朝第一贪污大案却是甘肃米案?篇3
这事很简单,和珅贪污属于个人行为,和珅是为乾隆贪污。乾隆拿大头,他拿小头。而甘肃冒赈案(米案)属于整个甘肃整个官场贪污,是贪污了乾隆的银子。甘肃冒赈案上到总督和巡抚下至七品县令和普通吏员,到了无人不贪的地步 ,事件爆发以后,牵涉总督、布政使及以下道、州、府、县官员113人,追缴赃银281余万两,波及直隶、盛京、江苏、浙江、云南等几个省,震动全国,时称“甘肃冒赈案”。
后人又称“甘肃米案”。乾隆皇帝也惊呼,此案“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甘肃官场为之一空。王亶望,典型的官二代,江苏巡抚王师之子。1750年考中举人,捐官出身,历任甘肃知府、布政使、甘肃巡抚,浙江巡抚。在任甘肃巡抚期间,会同甘肃官员上下齐手。以受灾之名冒领朝廷钱粮,王亶望把赈灾当生意做。阿桂、李侍尧奉乾隆之命审查王亶望等人,最终王亶望被诛死。
甘肃冒赈案的最大问题不是王亶望贪污,而是满清当时已经是系统性贪污,国家系统性腐败。国家得了癌症,与王亶望个人无关,从乾隆三十年到乾隆四十六年,整整十六年。甘肃省官员沆瀣一气,以地方遭灾的名义上报朝廷,冒领国家赈灾钱粮,然后用赈灾的名义集体私分巨额公款。全省没有一个官员是干净的,也没有一个官员举报。王亶望真是一个好干部,有财大家发,你有我有大家有,你发我发大家发,事后乾隆说:“官官相护之风,至于举朝皆然!”他严令重惩,而且在诏谕中特别强调及众仍存姑息。
”惩办是残酷的:封疆大臣、甘肃总督勒尔谨被赐自尽,藩台王亶望、兰州知府蒋全迪斩首示众,接任藩台王廷赞处以绞刑,共计处死大小官员四十七名,被革职下狱的八十二人,十一名赃犯之子被解送新疆伊犁做苦工。甚至一个外省官闵鹗元因为给其弟闵鵷元藏了赃银三两,也被降了三级,并停发了三个月的“养廉”银子。然而,乾隆没有继续审查,如果继续下去,整个甘肃就没有一个官员了 ,就此乾隆以2万两白银为届,在此以上的一律按律治罪,以下的留级查看,原因就是乾隆自己本身就是大贪污犯,他是不会和深入挖掘背后的政治原因,一是认为只是个案,二是自认为已经严厉处置。
三是认为大清的官员是还是好的,王亶望是个人现象,乾坤不会想到,查出王亶望贪污大案的李侍尧也是一个大贪污犯。后面还有一个和珅 。乾隆的惩戒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大清官员该吃的的,该喝的喝,该贪污的照样贪污,全国性系统的腐败已经的必然,王亶望事情败露,是因为他王亶望倒霉,而不是乾隆惩治贪污的结果,也是说,满清制度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乾隆与和珅就是最大代表。
就王亶望个人而言,他是官二代,他父亲就是巡抚,耳闻目睹都是各级官员的贪污腐化,他眼里贪污是正常,王亶望贪污的最大特点是把赈灾当生意做。具体如此操作就不说了,毕竟过于复杂而且是个技术活。必须说明的是,王亶望在甘肃任上没有暴露,倒霉倒在他马屁拍错了地方,乾隆四十五年,已升任浙江巡抚的王亶望一次性捐款50万两银子用于修造海塘。
资助乾隆皇帝下江南,王亶望如果低调,当孙子,啥事都没有,这下好了,捐款50万两,真应了那句话,不作死就不会死。官僚系统的整个塌方,监察系统的整个失效,无法获取真实信息,坐在龙椅上的乾隆无异于一个聋子瞎之,被官僚蒙蔽操控,看似英明神武,大权在握,实际上只是个冤大头。总之,和珅与王亶望的案件有着本质的不同。
朱元璋为何痛恨贪官?一共杀了多少个贪官?篇4
朱元璋之所以痛恨贪官,在小编看来,主要是和他的早年经历和性格有关。首先是早年经历我们都知道,朱元璋生活的年代,正是元朝末年动乱不堪的年代,天灾不断、贪官污吏横行,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当时天下百姓生活有多惨,我们从朱元璋一家人的遭遇当中就可见一斑。元至正四年(公元1344 年),朱元璋16岁,这一年的四月对朱元璋来说应该算是一生当中最黑暗的四月,因为他的亲人们相继离他而去:初六,他的父亲去世;初九大哥去世;十二日,大哥长子去世;二十二日,母亲去世。
除了他的二哥、倒插门的三哥和已经出嫁的姐姐,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亲人就去世大半,而他这些亲人去世的原因,都是因为饿死。朱元璋的这些亲人们之所以会饿死,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天灾不断导致粮食欠收的原因,但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贪官污吏横行的结果。实际上,元朝即便是再无能,上层统治者多少还是明白百姓吃不饱饭就会揭竿而起的道理的,因此,每逢天灾来临,他们都会下拨物资进行赈灾,这一方面是出于安抚民心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稳固天下的必要之举。
可事情也正是坏在赈灾上,因为当时的元朝吏治已经坏到了不能再坏的地步,天下尽是贪官,不贪者可谓凤毛麟角,显得格格不入。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刚下拨赈灾物资,中央官员就先来一刀,贪了一大半,在到地方,各级地方官又各自来一刀,如此折腾下来,最后发到灾民手中的别说是粮食,就是连谷壳都没了,干得实在是太过于恶心!可以说,朱元璋的亲人们就是在这些贪官污吏的折腾下纷纷饿死的,也正因为是这样,他从小就对贪官污吏和贪污行径极为痛恨,毕竟,他的亲人就是被贪官污吏间接害死的,所以,他有这种心情就很好理解了!而这种情况发展到他当了皇帝之后,他对官员就形成了这样一种“认识”:官员们都是天生带有原罪的存在,是一个贪污腐化的群体。
其次是性格客观来讲,朱元璋对官员也是太过于苛刻了一点,他所制定的工资标准在历朝历代堪称最低,因此,官员们为了维持相对丰裕体面的生活,都是费尽心思搞点贪污,以贴补家用,如果单凭俸禄过日子,估计小康生活都很难保证毕竟,千里做官只为钱,大家都不容易,这要是换了个一般点的皇帝,只要数额不大,估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但朱元璋可不是一般的皇帝,他是一个极其强势的人,在他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就是尘埃也不行,他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欺君罔上,任何人胆敢背着他,偷偷搞小动作,往往都没有什么好下场!而说到底,贪污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上下其手、欺上瞒下的欺骗行为,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那么,朱元璋究竟杀了多少贪官呢?据相关记载,在朱元璋当政的31年间,施行了众多残酷的惩治贪官污吏的酷刑,如“剥皮揎草”、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先后展开了6次大规模的肃贪行动,杀掉贪官污吏15万人,其反贪决心之大、肃贪力度之强,在我国历史上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结语综上所述:朱元璋自小悲惨的生活经历,再加上他极为强势的性格,令他对贪官污吏和各种贪污行径深恶痛绝,这才导致他要以严酷、近乎惨无人道的手段,大力开展反腐肃贪,导致所杀掉的贪官污吏竟然高达15万人之多!当然了,这对于像他这样出身的人来说,似乎也是一种必然!。
明初的郭桓案是怎么一回事,郭桓为什么要贪污?篇5
“郭桓案”是“洪武四大案”之一,另外三大案分别是“胡惟庸党案”、“蓝玉党案”和“空印案”,其中“胡”“蓝”两案都是为了诛杀开国功臣的谋逆大案,“空印案”是一场彻彻底底的冤假错案,“郭桓案”则是明朝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反腐败案件。从时间上来说,“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在“胡惟庸党案”和“空印案”之后,排在第三位。
但郭桓案中,牵连人数众多,上至六部尚书,下至普通百姓,因此案而被杀的有三万余人,列“洪武四大案”之首。朱元璋在《大诰》中感叹说:“古往今来,贪赃枉法大有人在,但是搞得这么过分的,实在是不多!”“郭桓案”刚开始时并不严重洪武十八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状告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员李彧、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等共同舞弊,侵吞地方上缴国库的秋粮,偷盗库存金银和钱钞。
作为本案的主角,郭桓当时的职务大概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副部长,主要职责为收取江浙地区的税收,当时的江浙地区是全国最富有的地区,其税收几乎占到了全国总税收的一半。御史们指出的罪状主要有三条:一是私吞太平府、镇江府等府的赋税;二是私吞浙西的秋粮,本应上缴450万石,郭桓只上缴了200多万石,剩下的贪污了;三是巧立名目,征收多种赋税,中饱私囊。
最为痛恨贪污的朱元璋接到举报后,自然不会放过,他任命审刑司的右审刑吴庸为本案的主审,对此事进行彻查。这一查,不得了,此案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省),要知道当时全国一共才十八个省。中央官员中,牵涉到了两个尚书(部长级别),四个侍郎(副部长级别),总计一共损失粮食两千四百万石,相当于朝廷一年的税收总额。
案件中期逐渐开始扩大化要说到此为止,“郭桓案”的确是一件大案,毕竟牵扯到了那么多高级干部,贪污的数额也很巨大,但如果就此打住,“郭桓案”是没有资格进入到“洪武四大案”之列的。事实上,“郭桓案”后来的打击面越来越大,甚至几乎到了朱元璋也无法控制的地步。话说回来,国家亏空了二千四百万石粮食,朱元璋自然要追赃,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数目不实。
其实从元朝末年开始,官场上就开始流行虚报账目的歪风,比如县粮库明明库存只有一千石粮食,但却向上级虚报成一千二百石,只要不来检查,多出来的部分就是自己的功绩。但这样一层层虚报上来,最后的数字水分就很大了,所以“郭桓案”中贪污的两千四百万石粮食是个虚数,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多。朱元璋实际上也是知道这一点的,但他对虚报的程度了解不够,他说我知道这其中有水分,就按两千万石追赃好了。
但实际上,两千万石还是要远远大于实际的数字。那么怎么追呢?朱元璋要求,从户部往下查,布政司(省)、府、州、县这么一路查下去,必须得找出贪赃的粮食去哪了,追缴回国库才行。但是我们前面说了,实际粮食远远没有账面上的数字那么多,现在朱元璋要按照账面数字追缴粮食,哪里能追缴得出来呢?于是,“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也就是说在追缴赃物钱粮的过程中,江苏、浙江一带的豪门大族、地主都因此案而破产,一时间竟因此而造成了全国骚乱。
到了最后,朱元璋也不得不妥协,此案不了了之眼看事态越来越无法控制,朱元璋决定就此打住,不再追究,但到此时已经“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也就是说,已经有三万多人因此案而被杀,但追赃只追回来了七百万石。为了平息民愤,朱元璋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他说,“我的的本意是打击贪污腐败,惩治违法乱纪的人,你们为什么要搞扩大化呢?”于是,朱元璋下令将“郭桓案”的主审官吴庸给处死了。
这个吴庸也很可怜,案件的前半段他给朱元璋当了打手,最后却被当做替罪羊给杀死了,真的是冤。但他再冤也不要紧,因为朱元璋杀了吴庸之后,事实上已经两边都“摆平”了。郭桓为什么要贪污呢?有人说,郭桓之所以贪污是因为当时明朝的官员俸禄太低了,不够吃饭,只好贪污。首先,明朝官员的工资确实不高,但维持生活没有问题。
郭桓当时的职务为户部侍郎,月工资35石,大概相当于5000块钱。猛一看似乎不多,但那时候的物价便宜啊,如果按照购买力计算的话,郭桓的工资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四五万块钱,应该不算低了。再者说,俸禄低是贪污的借口,俸禄高了难道就不贪污了吗?清朝实行高薪养廉的办法,设定了养廉银子,官员的收入提高了十几倍,但清朝的贪污厉不厉害?比明朝厉害多了,这怎么用俸禄高低来解释呢?事实上,古代官场贪污成风,一名官员想在官场上混下去,就必须同流合污,不得不贪,否则你就是另类,很快就会被打压下去。
比如说郭桓,在这个案件中,郭桓是和其他人合作进行的贪污,他的上面还有户部尚书,很难相信他能在上级的眼皮子底下贪污这么多钱财而不被发现。如果郭桓向清官海瑞那样,坚决不肯同流合污,那么必然就会使得别人无法贪污。怎么办?只能找个理由将郭桓调离岗位,最好调到边远地区工作,这样才不会碍事。郭桓当然明白这一点,为了保住自己的职位,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郭桓实际上是不得不贪。
“郭桓案”造成的后果首先,“郭桓案”对官员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时人谓:“郡县之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京师万余里外,皆悚心震胆,如神明临其庭,不敢少肆。”同时,此案还打击和摧毁了功勋、官吏、地主豪绅组成的贪腐链,曾经隐瞒不报的土地、人口重新纳入政府税收范围。而且随着地主豪绅的破产,扩大了自耕农的比重,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外,这件案子甚至对朱元璋的依法治贪信心造成了严重打击,此案过后,朱元璋感叹说,“朕才疏德薄,控御之道竭矣!”因此,朱元璋逐渐改为采取法外施刑的方式,并为此设立了锦衣卫以加强监控官员,最终成为明朝一大弊政。除去以上两点外,“郭桓案”还有一个副产品,就是数字的写法。此案之后,朱元璋亲自下令将记账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以杜绝贪官污吏通过篡改数字贪赃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