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赔偿补偿赔付标准篇1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1、具体的补偿数额我无法回答。想从法律上分析一下征地补偿的规定。政府征地是补偿不是赔偿。
2、公路的修建,涉及征地的,应当适用《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关于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有详细的规定以及程序。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4、广西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也有规定:
第五十一条征用土地经依法批准后,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5日内,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
(二)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
(四)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五)征地补偿登记的机关、对象、期限和应当提交的文件;
(六)禁止事项;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征地公告后,被征地单位和土地承包经营者不得抢栽抢种作物或者抢建建筑物、构筑物。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地上附着物的产权证明等文件,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补偿;但是,有正当理由导致延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现场勘测等方式,核实征地补偿登记事项,并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征用土地情况;
(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计算办法、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案。
五十三五十四条都是关于补偿的,你可以看看。
如果此条公路在建设中修改河道,而且修改后的河道没有原来的宽,没有原来的深,导致河水淹没了大片水田。应该找哪个部门赔偿?或者申诉?
应当是找该公路的主管部门。属于侵权纠纷。
8.农村临时占地的补偿标准篇2
对于临时占地如何补偿,我国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定,有些省的地方法规和文件规定了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土地的补偿价格百分比计算。
比如,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5%;使用期限为2年的,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20%。”但大部分省对此都没有明确规定。
那有没有规定如何补偿呢?从法律的基本原则来判断,如果临时占地已经当地国土部门依法批准,那补偿的价格就应该是占用农民土地期间农民因不能耕种土地减少的收入,并在占地到期后恢复土地的原貌。这个收入是多少由临时占地部门与承包户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应该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农民的收入进行评估,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占地合同怎么写篇3
土地占地补偿协议书:甲方;-----(租用方)乙方;-----(出租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占用(租用)乙方土地约平方,用于修砌祖坟,占用期限为20年。
2,甲方一次性(或每年)补偿乙方占地使用费人民币---元,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即时交付。(或每年元月一日交付)3,在甲方占用期间,乙方不得在此范围内种植作物,并有义务阻止他人占用此土地。
4,如有国家占用或政策变化使乙方对此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此协议即行终止。甲方;乙方;年月日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扩展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特征: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依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的,政府作为合同中的出让人,与用地人即合同中的受让人地位平等,只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出让合同才能成立。政府虽在合同中表达国家意志,但国家意志在合同中仅仅是土地所有人的意志,对他方并不具有强制性。
没有受让人的同意,国家的单方意志不能成立合同,也不能对他人产生约束力。出让合同确定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由出让人和受让人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签订的。
当事人任何一方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目的在于设定不动产物权。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是为了在特定的土地上取得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政府签订出让合同是为了使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发生分离,由受让人在支付出让金的前提下,获得部分土地所有权权能,实现用益目的。所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仅是民事合同,还是民事合同中的物权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占地纠纷协议书怎么写篇4
一、土地纠纷协议书模板甲方:**,男,住**,身份证:***,联系电话**。
乙方:**,男,住**,身份证:***,联系电话**。监证人:**,男,住**,身份证:***,联系电话**。
兹有乙方原分责任田一块,与甲方在分配、管种上发生纠纷,经与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二、乙方土地位置,该土地位于XX,西邻:、北邻:、南北长:米、东西宽:米。三、甲方土地位置:东邻XX。
西邻。北邻丁新愿宅基。
南邻。南北长米,东西宽米。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调换,互不找补土地及财物。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生产队分给乙方的两块地,即:本协议第一条标明的土地及鹿新运河北沿一块土地三亩(东邻、西邻。)
的土地使用、所有权归丁建伟所有,其它人不得干涉。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甲方:乙方:监证人:年月日。
占地合同怎么写篇5
土地占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租用方)
乙方;-----(出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占用(租用)乙方土地约平方,用于修砌祖坟,占用期限为20年。
2,甲方一次性(或每年)补偿乙方占地使用费人民币---元,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即时交付。(或每年元月一日交付)
3,在甲方占用期间,乙方不得在此范围内种植作物,并有义务阻止他人占用此土地。
4,如有国家占用或政策变化使乙方对此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此协议即行终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特征: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依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的,政府作为合同中的出让人,与用地人即合同中的受让人地位平等,只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出让合同才能成立。
政府虽在合同中表达国家意志,但国家意志在合同中仅仅是土地所有人的意志,对他方并不具有强制性。没有受让人的同意,国家的单方意志不能成立合同,也不能对他人产生约束力。出让合同确定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由出让人和受让人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签订的。
当事人任何一方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目的在于设定不动产物权。
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是为了在特定的土地上取得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政府签订出让合同是为了使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发生分离,由受让人在支付出让金的前提下,获得部分土地所有权权能,实现用益目的。所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仅是民事合同,还是民事合同中的物权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占地合同的格式篇6
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张三,住:**县**乡**村。
甲方因修建尾矿库,占用了原有官道,使乙方到自己耕地耕种不便,为乙方通行方便,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修建尾矿库时保留乙方通往本村***耕地的通道,通道的要求:起点与****官道相连,终点与乙方的耕地相连,宽度为3米,地面同原有官道质量相同。
二、甲方若不能满足上述条件,造成乙方耕种不便,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计算:现有耕地4亩乘以亩产量价格(按照每亩3000元计算)再乘以剩下的使用年限23年,所得数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因甲方占地手续存在缺陷,如涉及其他问题,支付给乙方的损失不得要求退还。
四、此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时间:年月日
占地协议,三方的怎么写篇7
协
议
书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
丙方:
住所地:
负责人:
鉴于:
1
、乙方于【
】年【
】月【
】日与丙方签订了《承包土地
合同书》
(以下简称“
《承包土地合同书》
”
)
承租了位于【
】市
【
】镇【
】村的土地(以下简称“该土地”
)
租赁期限为自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甲方于【
】年【
】月【
】日与青岛海冠服饰有限公司
签订了《借款担保协议书》
(以下简称“
《借款担保协议书》
”
)
由甲
方为青岛海冠服饰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3
、乙方拟以其在《承包土地合同书》项下享有的该土地的租赁
权益及地上建筑物的使用权等相关权益,
就甲方为青岛海冠服饰有限
公司提供的上述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以确保《借款担保协议书》的
切实履行,保障甲方的权益。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该土地的租赁权益及地上
建筑物的使用权等相关权益为甲方提供反担保事宜签订本协议,
以资
9.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篇8
补偿标准要看你那是什么地,地不一样,标准不一样,跟正房厢房新房老房关系不大
河北土地管理条例
第六章补偿和安置
第四十一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必须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征用集体所有耕地以及果园、苇塘、鱼塘、藕塘按其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计算。征用林地按当地中等耕地年产值的二至四倍计算。征用其他非耕地,按当地中等耕地年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
(二)年产值的计算:耕地、苇塘、鱼塘、藕塘按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果园按被征地前四年平均年产值计算。价格按实际定购价和议价分别计算。秸秆按粮价的百分之三十计算。
(三)被征土地上的青苗、林木、果树、房屋及其他设施等原有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四)国有土地已有使用单位的,实行有偿划拨,其补偿费标准由省辖市、县和县级市规定。
第四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土地补偿费外,还应支付安置补助费。
(一)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二)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
(三)每亩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
特殊情况需要提高安置补助费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每亩被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额,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四)征用没有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五)输变电工程的铁塔用地,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本条例规定的标准执行。电杆、测量标志占用耕地只付一次性的补偿费,不办理征地手续。
第四十三条地方公路及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临时占地按该地年产值给予补偿。影响一季补偿一季,影响一年补偿一年。占用期满,由用地单位负责恢复耕种条件,或按所需工作量支付整治费。
第四十五条征用城市郊区、工矿区、县城城关的菜地,除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外,还应缴纳每亩五千元以内的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第四十六条被征地单位的土地被全部征用,又不能异地安排所需耕地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将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
被征地单位,一年收获两季人均耕地不足二分或一年收获一季人均耕地不足三分,国家建设征用耕地后,口粮不能自给的,由国家定量补差。
第四十七条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出现的多余劳动力,由被征地单位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展农副业生产和兴办乡(镇)村企业等途径加以安置;安置不完的,可以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用地单位或其他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该劳动力的单位。
第四十八条乡(镇)办企业占用集体所有土地,可参照本条例征地补偿费标准,给被占地单位以补偿,并须妥善安置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所有土地支付补偿费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九条依法报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的农村居民,应按年产值的二至三倍向集体支付一次性的土地使用费。
超过用地面积限额的,应限期退回。逾期不退的,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按每年每平方米二至四元征收土地使用费。
第五十条农村个体或合伙企业占用集体所有土地,每年应按照土地年产值的二至三倍向集体支付土地使用费。
第五十一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划拨国有土地,临时占地和乡镇企业用地,由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统一承办,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向承办机关缴纳土地管理费。
土地占用协议篇9
占地补偿协议书甲方;-----乙方;-----因甲方祖上坟茔恰在乙方使用的耕地内,现甲方为修砌祖坟,需占用少量乙方土地,为维护当事人各方权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占地范围是原坟莹周边半米(总共3x3平方米),占用期限为20年。
2,甲方一次性(或每年)补偿乙方占地使用费人民币---元,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即时交付。(或每年元月一日交付)3,在甲方占用期间,乙方不得在此范围内种植作物,并有义务阻止他人占用此土地。
4,如有国家占用或政策变化使乙方对此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此协议即行终止。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