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主要目的是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人才、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江苏同时设立了985村官计划。2014年5月30日,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定位。
大学生村官主要通过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去向有序流动。
大学生村官服务期后面临第二次就业选择。具体有以下优惠政策:
(1)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
(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4)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