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篇1
需要承担,但比例较小。理由就是违规开药,未按规定处理问题,给她创造了条件。
一.案例分析????篇2
1.合同明显不利于受雇拥着,属于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公司发生经营方式调整,则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公司无需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此项约定无效。合法,该合同对管辖法院做出了约定,为协议管辖。因此只要符合协议管辖的一般要求,就有效。
3.根据协议管辖的规定,双方对合同纠纷可以约定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为履行地,案例中完全符合条件,所以该协议管辖的约定是有效的。
二.案例分析篇3
1.减少非投资方面的现金流出,增强财务能力和流动性,保持A级以上的资信等级,降低财务风险;不可避免导致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动摇投资者的信心,进而影响公司与既有的稳定投资者的关系;公司1994年5月中旬公布了最终的分红方案,把该季度现金红利削减了33%;案例过于冗长。
四.案例分析----篇4
1.好像是哪年的司法考试题目?能有效成立。新《公司法》规定法定注册资本超过3万元就可以注册了。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验资并提供证明。
2.C对A和B承担违约责任。向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局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3.A的出资符合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