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高尚,人活着就是为了信仰和理想。有的人活着也活不下去;有些人活着是为了大多数人更好的生活。这个问题涉及世界观,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看来“为谁而活”真的需要讨论了。二、为什么物业总给业主出难题?不得不说,物业公司可以吐槽的点越来越多,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也越来越被业主诟病,比如物业费年年涨,物业服务质量差,小区收入不透明,随意停水停电等等。
人为什么活,又为什么死,为谁活,又为谁死?篇1
人活着主要是父母生下了自己,又哺育了自已,使自已这个小生命存活了下来,有幸来到这个?世界上,一年又一年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又为抚养下一代,为了报答父母恩,就只好活着。既然活着就要为生存而奋斗,为生活须求而努力,为自己的理想而拼搏,为此拼命干了几十年,逐渐的体力下降,力不从心,老了?,这是人的生存规律,也是自然规律,都是由兴旺到率老,一生终了。
一个人到底为谁活着?篇2
这个问题牵涉到世界观的问题,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看来"到底为谁活着"确实需要进行讨论讨论了。不同的世界观的人有不同的回答,真所谓十个人的回答有十个版本,而我选择了诗人臧克家的诗《有的人》作为我的回答。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有的人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有的人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有的人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有的人活着是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他摔垮;人民作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比尸首腐烂得更早;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他的下场可以看到;他活着是为了别人更好地活着人,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谁能告诉我,人活着为什么,为什么存在,为什么活着,是为了什么?篇3
这问题我曾经答过一次,也指出人生应该做些什么,既然老有这样的疑惑,说明年轻人糊涂的不止一人两人。我来告诉你,似你这般糊涂人也知道请教。谁能告诉?你是生长在真空里吗?你连小学也没上吗?你的父母从未告诉你将来要如何做人做事吗?你如果曾读书,老师从未给你思想以啟迪,课本上那些先烈们志士们英雄们的伟大思想一点没激励过你,你也没看看周围那此成功人士是如何奋斗的?如果这些耳濡目染的对你亳无影响毫无启迪,我说,你是一个彻底的木头笨蛋!你是什么惊雷将你劈醒了?知道在头条上来提问,人为什么活着?你说为什么活着?正常人活着,是要奋斗出一番事业,做出于国于社会于人有益有贡献的作为来,能轰轰烈烈为人倾慕为人艳羡为社会和人民广为传颂的人那是何等荣耀?这大目标你不能,小目标也应有一个吧?比如你踏踏实实打一分工做一份事,将父母孝敬,将家人照料,将家庭建设漂亮些,为父母取一个贤内助,生儿育女,好好培养,为家庭为人生做点成绩,这大凡是人,都会做到的。
你为什么会失去人生方向?你被什么击中了?看你的问题,很明显你还年轻。是因为学习不好,还是被压榨或者家里太差?我真不敢相信你喝得这么醉,还这么伤心?难道你没有一点信心和斗志吗?找不到工作做?没想到,我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失去了方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告诉你,只要你有思想,你不是禽兽就一定要努力。只要你活着,鸡、猪、鸭就在不停地觅食,不停地努力。你呢?至于存在,不是你能决定的。上帝让你存在。你要高兴你来了,明白吗?每个人都应该为国家、为人民、为生活而努力。不想做寄生虫,不想做软蛋,就努力工作,做出成绩,这世上阎王放你一次也不算白活。
人生到底为谁而活?是为己活,还是为家人而活?篇4
首先,为自已而活着,才能为最亲的人而活着。因为,你的来历就是父母。必须为父母而活着。其次,是为子女而活着。因为,子女是父母的希望和未来。必须为子女而活着。再次,为自已所喜欢的人或事物而活着。因为人是高级动物,有情感和爱好及喜欢。再高尚点,人活着是为了信念和理想。即:为自已的信仰而活着。因为,人是集体共存,必须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共同的信仰,才能实现共同的发展,和共同的幸福。
物业到底是为谁服务的?为什么物业总是给业主出难题?篇5
第一,物业肯定是要为全体业主服务的,没有业主,就没有物业公司。第二,为什么物业总是给业主出难题?不得不说,物业公司可被吐槽的点越来越多,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越来越受业主们诟病,例如物业费连年增长、物业服务质量差、小区的收入不透明、随意停水停电等等。如何解决这些难题?必须规范物业公司的管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策作用,监督物业公司的行为。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了一种全新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民法典》第937条至第950条,共14个条文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可见,国家是如此重视业主的诉求,也为规范物业服务公司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首先,关于物业公司连年提高物业费的问题。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公司和业主,由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
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物业费,物业公司不能随意提高物业费,必须与业主协商变更合同,如果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费,业主有权拒绝。其次,关于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的问题。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要求,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解除与物业公司的合同,另行聘请物业公司。
如果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业主还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再次,关于小区收入的归属问题。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报告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入情况,并且,不得将收入挪作他用,更不得将收入侵吞,因为这笔收入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共有。最后,关于在业主欠缴物业费时,物业公司随意停电停水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供水供电的当事方是自来水公司和国家电网,而非物业公司,换言之,只有在特定情形下,只能由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停水停电,物业公司不能随意停水停电,如果物业公司认为业主没有交物业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果物业公司擅自停水停电,是违法行为。总之,《民法典》的出台,将会对物业公司起到了极大的约束作用,业主们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