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等职业学院)和高专(高等专科学校)都是专科(大专)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都属于大学专科,毕业后拿的证书是大专文凭。所谓高职,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它是高等教育;它是职业技术教育;它是职业技术教育的高等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高职高专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主, 结合招生能力、就业状况等综合情况,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和户籍管理,颁发学历证书,指导毕业生就业,确定生均教育事业费的补贴标准等,并同时负有保证教育质量、规范办学秩序和改善办学条件等职责。
高职高专的形式包括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或二级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等。
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名称为“××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如X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XX职业技术学院、XX职业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