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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张某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为被执行人李某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暂缓

时间:2018-04-11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张某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为被执行人李某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暂缓执行,人民法院作出暂缓执行6个月的裁定,6个月后李某仍不履行义务,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执行张某的房屋

B.人民法院告知刘某起诉张某

C.人民法院只有在执行李某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刘某的债权时,才能执行张某的房屋

D.人民法院不能直接裁定执行张某的房屋

答 案:A

《民诉意见》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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