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审计机关审计职责范围的是:( )
A.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
B.外国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C.非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
D.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答 案:D【 考点】审计职责范围
【 解析】《审计法》第18条: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故A项属审计机关职责范围。第24条: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故B项属于职责范围。第19条: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故D项属于职责范围。第2条第2款: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故C不属于职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