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二者之间有何不同( )
A.申请主体不同
B.管辖法院不同
C.申请期限不同
D.法定情形不同
答 案:ABCD【考点】涉外仲裁裁决撤销与不予执行的区别
【解析】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主体是双方当事人。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主体只能是依仲裁需要承担义务的人,故A项正确;撤销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是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管辖法院是受理执行案件的法院,即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故B项正确;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期限是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而申请不予执行的期限则是整个执行期间,故C正确;此外二者法定情形也有所不同,撤销仲裁裁决侧重于证据的伪造或隐瞒,而不予执行则侧重于主要证据不足,而且撤销裁决不得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而不予执行则可以,撤销仲裁裁决中存在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问题,而不予执行程序中则没有。所以D也正确<?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