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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6条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

时间:2018-06-18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6条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我国《民法通则》第149条也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是纽约,因此动产适用纽约法律。故选C和D,排除A与B。

A.高新农业公司可以直接对日本商业银行起诉,要求其承担违反托收指示的赔偿责任

B.因为高新农业公司是营口分行的委托人,营口分行又是Et本商业银行的委托人,所以可以视为在高新农业公司和日本商业银行之间有合同关系

C.高新农业公司只能委托营口分行向日本商业银行追究责任

D.如果木松公司不付款,营口分行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答 案:ABD

【考点】托收当事人的关系+;银行的义务和免责
【解析】委托人和代收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尽管托收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代收行又是托收行的代理人,但依代理法的一般原则,在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因此,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时,委托人并不能直接对代收行起诉,故AB项错误。委托人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故C正确。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而不是银行信用。银行对货款能否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故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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