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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为甲区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对所在地为乙区的工厂在丙区和丁区的两幢新建楼房作出限

时间:2017-10-30

所在地为甲区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对所在地为乙区的工厂在丙区和丁区的两幢新建楼房作出限制拆除的决定。工厂不服该决定而提起诉讼。该案应由( )

A.甲区人民法院管辖

B.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C.甲区人民法院和乙区人民法院共同管辖

D.丙区人民法院和丁区人民法院共同管辖

答 案:D

《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工厂因为对拆迁楼房的决定不服而起诉,应由楼房这一不动产所在地,即丙区和丁区法院管辖。因此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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