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钢铁厂工人徐某将单位的钢铁偷偷运出倒卖,被人发现。于是该钢铁厂厂长命令厂保安科对此事进行调查,并授权其对徐某进行关押。厂保卫科经过一个月的调查,提取了徐某的口供和其他几个工人的证人证言,之后由厂长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判处徐某一年有期徒刑。但该厂厂长不同意,并反映到市长处,市长指令法院院长对该案从严处断,并建议5年比较合适。最后法院接纳了市长的意见。那么在本案中,违反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做法有:( )。
A.钢铁厂保安科对本案进行调查
B.市长指令法院严惩徐某
C.厂长向法院起诉徐某
D.厂长授权保安科关押徐某
答 案:ABCD在本案中,A、C、D三种做法都违背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基本原则。侦查案件、关押犯罪嫌疑人都需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而对于公诉案件,起诉犯罪嫌疑人的权力也专属于检察机关。B的做法则违背了“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基本原则。依照法律规定.任何行政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不得干扰法院的审判工作。故ABCD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