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和乙国经过宣战开始了战争,之后甲国对于其境内以及占领区内的国家财产、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了处置,甲国的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有:( )
A.除了使馆财产和档案外,没收了其境内的所有乙国国家财产
B.占领乙国E省之后,没收了E省内乙国公民的所有私有财产
C.拿捕没收了乙国一家私人所有的飞机和机上货物
D.拿捕没收了乙国一艘进行科学研究的私人船舶
答 案:BD【考点】战争法的规则体系
【解析】交战国在战争中对敌国财产的处理应区分公产和私产,如交战国对境内的敌国国家财产,除属于使馆的财产档案外,可予没收;对境内的敌国公民的私有财产可以限制,如禁止转移、冻结或征用,但不得没收;对占领区的敌国人民之私产不应以任何方式干涉或没收,但对可供军事需要的可征用等等。另外,交战国在海上遇上敌国公私船舶,均可予以拿捕没收,但从事探险、科学研究以及执行医院任务的船舶除外。对敌国公私航空器均可以拿捕没收。A项所述是符合国际法规定的B项对占领区的敌国公民私人财产予以没收是违法的行为,C项拿捕没收航空器及其所载货物是合法的,D项拿捕没收进行科学研究的私人船舶是违法的。因此,BD项是正确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