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几项为有效的承诺?( )
A.电话通知要约人,表示接受要约
B.按要约的规定开立信用证
C.对要约保持沉默
D.回电表示:“接受你方发盘,但包装以我方的最后确认为准”
答 案:ABD【考点】有效承诺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8条第2款规定,接受发价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生效。A项使用电话使要约以便捷的方式送达要约人,故有效。公约第l8条第3款规定,如果根据该项发价或依照当事人之间确立的习惯做法或惯例,被发价人可以作出某种行为,例如与发运货物或支付价款有关的行为来表示同意,而无须向发价人发出通知,则接受于该项行为作出时生效……故B项正确。公约第18条第l款规定,缄默或不行动本身不等于接受,故C项错误。根据公约规定,如果一项接受并未在实质上变更该项发价的条件,仍构成接受;实质变更是指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条件的变更,而包装条件的变更不构成实质变更,构成有效承诺.故D项正确。本题选ABD项。